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资兴市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资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年结余资金项目勘察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略)
2、委托代理编号:(略)
3、采购项目预算:(略)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略)
5、合同定价方式:(略)
6、评标方法:(略)
7、合同履行期限:(略)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略) | 资兴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年结余资金项目勘察设计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略).(略)元 | (略).(略)元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农业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农业工程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提供近期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保的承诺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略)
注:(略)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止(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略)
2、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并按其规定签署
地点:(略)
方式:(略)
五、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 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2 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4.3 开标现场要查验投标代表身份证明,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略)
七、询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略)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 编:(略)
(5)电 话:(略)
(6)电子邮箱:(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4)邮编:(略)
(5)电话:(略)
(6)电子邮箱:(略)
附件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略)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略)
有效期:(略)
经济行业:(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略)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略)
附件2: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采购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略)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略)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