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略)
2.7 采购清单:(略)
2.8报价方式:(略)
2.9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2.9.1、结算方式:(略)
2.9.2、中标单位须开具增值税发票。
2.9.3、付款方式:(略)
2.(略) 服务要求:
2.(略).1、中标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略).2、中标单位安排至需求单位管理区域的劳务服务人员,由中标单位结合需求单位的要求自行管理,需求单位对中标单位提供的劳务服务进行监督、考核。
2.(略).3、中标单位所派出的服务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必须熟悉自己工作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严格遵守需求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制订合理的工作目标,遵循合理的工作规范,利用其自身的经验和技能,开拓创新,协助需求单位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规范推进。
2.(略).4、中标单位应配备劳务服务项目管理负责人,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派服务人员到需求单位指定岗位开展工作,并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应的管理。及时处理和协调需求单位与劳务服务人员之间的服务纠纷。中标单位是劳务服务人员唯一的用人单位,独立承担与劳务服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将劳动合同交给需求单位备案。
2.(略).5、中标单位须对甲乙双方来往文件保密,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为需求单位保密的协议,保守需求单位的工作秘密。中标单位确保劳务服务人员保守需求单位所有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秘密,严禁泄露给无关的第三人(包括中标单位)。因中标单位保密履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需求单位有权追究中标单位法律责任。
2.(略).6、中标单位全权负责劳务人员选聘、人事管理与人员更换并提前将更换人员信息书面告知需求单位;需求单位仅针对整体服务成果开展履约监督与考核,不干预人员人事管理事项;需求单位有在派驻人员服务成果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时,可书面提出人员更换需求,中标单位收到通知 (略) 日内完成人员替换;如需调整服务岗位及工作内容,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服务协议。
2.(略).7、中标单位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不得扣发服务人员工资,不得改变缴付金额和种类,每月提供发放及扣款明细清单;为服务人员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额医疗、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公积金和(略)万及以上额度的意外伤害保险;为服务人员办理调入、调出的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对符合工伤、医疗统筹报销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用,负责办理医药费报销手续;中标单位作为唯一用人单位,独立承担全部劳资纠纷、工伤责任、经济补偿等全部用人主体责任。需求单位不承担任何雇主责任。
2.(略).8、需求单位具有督促、监督中标单位按有关劳动法规为派驻至需求单位公司的服务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薪酬发放、个人所得税等权利。中标单位应根据当地有关社保规定,缴交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若国家、省、市政府在缴交期间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规定进行调整。
2.(略).9、劳务服务人员服务质量及服务要求:(略)
2.(略).(略)、服务人员上岗前由中标单位负责审核确认后方能上岗。未经需求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需求单位不接受其服务,中标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而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需求单位无关,需求单位仅对服务成果进行验收,不参与人员管理。
2.(略).(略)、中标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应承担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略).(略)、委派的服务人员未列入上级单位及大舜公司“黑名单”的处罚。
2.(略).(略)、其他事宜以双方签订的的合同为准。
2.(略) 考核标准:
2.(略).1、需求单位按月度对中标单位劳务服务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考核得分(略)分以上为优秀,(略)-(略)分为良好,(略)-(略)分为合格,(略)分以下为不合格,每月根据各岗位考核结果支付该岗位服务费。(略)分(含)以上按照(略)%支付服务费,(略)分以下按照每扣一分扣减该岗位1%服务费执行,考核款在当月结束的次月支付服务费中结算。
2.(略).2、考核表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调整权重或细化指标,确保考核的科学性与公平性。
2.(略).3、中标单位派驻至需求单位的劳务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导致业主投诉的,收到业主口头投诉,经需求单位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略)元-(略)元;收到业主书面投诉,经需求单位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情况,每次扣减(略)元-(略)元;上述费用需求单位有权在当月的劳务服务费中扣减,如因投诉造成的一切损失(含对需求单位造成不利影响或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中标单位第二次被查处同类问题的需加倍处罚,依此类推。同一岗位累计投诉超过3次以上的,需求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更换服务人员;情节严重的,需求单位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由中标单位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略).4、中标单位须按月足额发放劳务人员薪酬并向需求单位提交薪酬发放凭证备查;中标单位无故拖 欠 工 资引发劳资纠纷及不良影响的,需求单位有权暂停结算服务费、终止合同,并向违约方追偿实际损失;必要时需求单位可代为垫付欠付薪酬,垫付金额从应付服务费中抵扣。
2.(略)招标结果有效期:
2.(略).1、本项目采购结果有效期自采购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两年。
2.(略).2、合同期届满,按期终止框架合同。合同期未满,项目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包估算金
额的,立即终止框架合同。
2.(略)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结果有效期内被列入上级单位及广东大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市场禁入或黑名单的中标投标单位,不再承诺对应的中标资格,并取消有效期内成交资格。
2.(略)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单位必须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csg.com.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询价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略) 4 投标单位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略)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打印版)。 5 投标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截取的“概述”页面,如公共信用信息显示有行政处罚信息或失信惩戒信息,则需再截取相关详细页面)。 6 投标单位在上级单位及大舜公司无处于限制(黑名单)投标单位资格的处罚。 7 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须是该企业在职人员,且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略)秒(北京时间),登录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4.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4.3重要提醒:(略)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在采购平台完成报名、文件下载、报价等业务。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供应商注册登记、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详见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2)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活动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加密项目使用),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具体操作可在平台网站界面“服务中心-下载中心”《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助手安装包及安装使用说明》下载查阅)。 4.4平台功能业务咨询: 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4.5如本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下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本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文件。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响应文件的 CPU 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 MAC 地址一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5.2未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与投标。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略)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地址:(略) 邮编:(略) 邮编:(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方式:(略) 8.异议 8.1 异议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异议受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8.2 异议书的格式及要求 (1)异议书中应包含异议提出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异议对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信息。 (2)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还需出示异议提出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异议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但异议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8.3 异议提出的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两天前提出; (2)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限内在现场或通过系统质疑环节提出; (4)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提出。 8.4 异议不予受理的情形 (1)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是投标人,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异议或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找的。 (3)异议或投诉书没有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时效的(以实际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投诉。 (8)以上异议不受理的情形,若涉及采购文件条款实质性响应的情形除外。 9. 业务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略)日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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