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 施工组织设计:(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其他评分因素:(略) |
2.2.2 (1) | 评标价确定方法 | 评标价=投标函大写投标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的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 |
2.2.2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所有有效投标的评标价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数量的最高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下浮E%,作为评标基准价。 E:(略)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2.2.4 (1)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 (略)分 | F=(略)-(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略)×3 (评标价>基准价时) F=(略)-(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略)×2 (评标价≤基准价时) 其中:(略) |
不平衡报价扣分 | |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低于(不含)〔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暂列金额+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税金)〕H% 的,视为不平衡报价,每发现一项,扣5分,该项计分公式为: K =k1 + k2 + … + kn 其中:(略) k为单次扣分分值; n为扣分次数; H为不平衡报价系数。H的取值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略).2.2项。 单位工程投标报价如有算术性错误修正,以修正后的单位工程投标报价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 | | M = F – K 其中:(略) |
政府采购工程 价格评审优惠 | | 对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1.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P%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S= M×(1+P%) P:(略) 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如招标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略)%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Q%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即S= M×(1+Q%) Q:(略) 3.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投标报价最终得分 | | S= M×(1+P%) 或S= M×(1+Q%) |
| 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多于9家时,评标委员会选择投标报价得分高的前9名的有效投标进行后续详细评审,其他有效投标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2.2.4 (2)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 准 | 工程概况 | 1分 | 描述准确、清晰 1分 |
描述基本准确 0.9-0.8分 |
描述不准确 0分 |
施工部署 | 3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2.8分 |
合理、可行 2.7-2.4分 |
欠合理,基本可行 2.3-2.1分 |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
施工进度计划 | 3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3-2.8分 |
合理、可行、 2.7-2.4分 |
欠合理,基本可行 2.3-2.1分 |
不可行,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0分 |
施工准备与 资源配置计划 | 2分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2-1.9分 |
内容完备,可行 1.8-1.6分 |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1.5-1.4分 |
不可行 0分 |
主要施工方案 | 5分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 5-4.6分 |
合理、可行 4.5-4分 |
欠合理,基本可行 3.9-3.5分 |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 0分 |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 2分 | 现场布置合理 2-1.9分 |
现场布置可行 1.8-1.6分 |
现场布置基本可行 1.5-1.4分 |
现场布置不可行 0分 |
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 4分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 4-3.7分 |
内容完备,可行 3.6-3.2分 |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 3.1-2.8分 |
不可行 0分 |
2.2.4 (3) | 项目管理 机构评分 标 准 | 项目经理 资格与业绩 | 职称 | 1分 |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1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 0.8分 其他 0分 |
学历 | 1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1分 专科 0.8分 其他 0分 |
类似项目业绩 | 2分 |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2个类似项目 2分 以项目经理身份主持过1个类似项目 1分 |
技术负责人 资格与业绩 | 职称 | 1分 |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高级工程师)1分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工程师) 0.8分 其他 0分 |
学历 | 1分 | 大学本科及以上 1分 专科 0.8分 其他 0分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 1分 | (略)年及以上 1分 5年-9年 0.8分 4年-2年 0.6分 不足2年 0分 |
其他主要人员 | 1分 |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需要 1分 人员配备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需要 0.8分 人员配备不合理 0分 |
2.2.4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类似项目业绩 | 5分 | 近5年有1个类似项目业绩 1分 近5年有2个类似项目业绩 2分 近5年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 3分 近5年有4个类似项目业绩 4分 近5年有5个类似项目业绩 5分 |
认证体系 | 3分 | 具有有效的ISO(略)(GB/T(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具有有效的ISO(略) (GB/T(略))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具有有效的ISO(略)或 OHSAS(略) (GB/T(略))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 |
近5年工程奖项、项目经理工程奖项及表彰(适用于建筑装饰或幕墙专业招标) | 4分 | 1. 投标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5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4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3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2. 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同类别工程(即公共建筑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近5年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建筑幕墙类)”,每项得4分;获得省级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省优质(良、秀)建筑装饰工程(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如装饰楚天杯),每项得3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级别高的奖项加分且不重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