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商河至平原高速公路商河段道路修复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商河至平原高速公路商河段工程建设协调工作指挥部,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地点:(略)
4、招标内容:(略)
5、项目最高预算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贰级建造师证(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兼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财务要求:(略)
4、信誉要求:(略)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招标文件工本费:(略)
4、报名方式:(略)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时间:(略)
2、地点:(略)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