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
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建立土地评估机构技术服务库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下(林芝市巴宜区工尊中路(略)号尼洋家园(略)栋1单元(略)室林芝一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征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 (略) 日 (略) 时 (略)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略)
4.最高限价:(略)
5.服务期限:(略)
6.服务质量:(略)
7.采购需求:(略)
8.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征集入围供应商数量:(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须具备土地评估执业资格,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认定文件或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备案函》(或同等效力的资格备案文件)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5.供应商近三年内(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征集文件售价:(略)
获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及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认定文件或备案函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征集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林芝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七、联系方式
征 集 人:(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