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略)年第一期中期票据主承销商选聘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项目概况:(略)
2.4 内容及范围:
作为招标人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在服务期限内,根据招标人需求完成中期票据的注册、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定价、最佳发行窗口时机等事项提供建议等)、协助招标人完成信息披露以及本息兑付、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为集团提供行业研究及政策解读类增值服务等相关工作。
2.5 服务质量:(略)
2.6 服务期限:(略)
2.7 标段划分:(略)
2.8 最高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略)
3.1.1 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3.1.2 投标人应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资格(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最新公布的查询结果证明为准,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如为证券公司类投标人,可由证券总公司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投标人为银行类投标人,可由总行或省级(一级)分行或总行/省级(一级)分行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时,须取得总行或总部的书面授权。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3 信誉要求:(略)
3.4 信誉要求:(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略)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地点:(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作为评审其资格是否通过的依据。投标人应保证其资格证明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4 招标文件(略)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阳光易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