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编号:(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略), (略)-K(略), (略)-(略), (略)-K(略)
预算金额(元):(略)元(国库资金:(略))
最高限价(元):包1-(略).(略)元,包2-(略).(略)元,包3-(略).(略)元,包4-(略).(略)元,包5-(略).(略)元,包6-(略).(略)元,包7-(略).(略)元,包8-(略).(略)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包名称:S(略)宝钱公路(K0+(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S(略)宝钱公路(K0+(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二 包名称:(略)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年市管公路部分桥梁预防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三 包名称:S(略)沪松卫线(K(略)+(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S(略)沪松卫线(K(略)+(略)-K(略)+(略))修复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四 包名称:市管公路绿化品质提升专项养护工程(二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市管公路绿化品质提升专项养护工程(二期)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五 包名称:(略)年市管公路慢行交通完善品质提升专项养护工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年市管公路慢行交通完善品质提升专项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六 包名称:G(略)沪瑞线(K(略)+(略)-K(略)+(略))上行路面预防养护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G(略)沪瑞线(K(略)+(略)-K(略)+(略))上行路面预防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七 包名称:市管公路路灯增设专项养护工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市管公路路灯增设专项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标项八 包名称:(略)年市管公路交通拥堵点设施整治专项养护工程
数量:2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年市管公路交通拥堵点设施整治专项养护工程项目财务监理,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及相应规范规定为准。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至完成并通过项目工程审价、竣工财务决算、政府审计及账面资产移交期间可能发生的财务监理等所有事宜后(但不限于采购人提出要求全过程跟踪财务监理服务之业务),至投标人完成所有合同内容后终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2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3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4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5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6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7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 8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凡是此前已接受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为本项目的准备或实施提供过与财务监理工作内容有关的各类咨询服务(包括本工程的设计、规范编制、采购代理、项目管理、检测、工程监理,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的均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