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采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的比选公告
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因工作实际及岗位需要,对部分人员的岗位及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新增一批在编在职执法人员参与日常行政监管、执法办案等工作,新增人员均未配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为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着装管理,树立队伍良好形象,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汉源县农业农村局拟采购一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决定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次比选的行政执法服饰供应商请及时报名确认,并在本公告规定要求的时间内(时间节点)提交比选投标文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内容:(略)
3.本项目最高比选限价为:(略)
4.交货期:(略)
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接受邮寄资料报名或现场报送报名,报名时间为:(略)
参选人将参选资料整理后,最迟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三、参选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需提供参选人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四、报名及比选(一)报名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5.报价表(格式不限)。
(二)比选
1.比选方式采取在满足全部资格条件和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以供应商报价高低作为主要评审择优依据,以总价低者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报价单中提供的执法服装数量以套为单位(取整数)。
2.由汉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审核比选。
五、公示
对确定的中标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比选工作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局机关纪委受理有关比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处理有关违纪违规问题。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汉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
附件:(略)
2.四川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展示及标志搭配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