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证书核验方式,如未提供核验方式,查询不到按无效处理); (3)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 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略)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并提供证明材料或自证承诺书;(4)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个土建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注:(略)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证书扫描件,提供近6个月内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 (6)投标人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近6个月内本单位社保缴费证明文件;(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