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核电厂远程智能协同系统软件开发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核电厂远程智能协同系统软件开发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名称:(略)
项目招标人:(略)
资金落实情况:(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实施地点:(略)
项目进度要求:(略)
其他说明:(略)
详细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
3.投标人资格3.1一般资格条件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3.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近(略)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3.1.4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3.1.6 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3.1.7 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1.8 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2专项资格要求3.2.1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 ISO(略)质量保证体系,或基于ISO等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近5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名盖章页)。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