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7.《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略)
3.公示媒体:(略)
4.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5.供应商对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服务合同、项目需求、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的询问、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答复。
6.供应商对在“苏采云”系统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苏采云”系统运维人员提出。(“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略)-(略)、(略)-(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