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略)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劳动合同、近半年((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略)〕(略)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略)
2.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略)〕(略)号)要求,自(略)年1月(略)日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启用电子注册证书,不再发放纸质注册证书。各供应商可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自(略)年(略)月(略)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略)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将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编入响应文件,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的规定,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③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供应商代表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签到开始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签到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地址:(略)
8.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9.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因素可能对投标产生的影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略).招标代理公司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略).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略).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提供与苏采云系统中一致的响应文件 2份,交采购代理机构归档使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