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五)《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3、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略)
5、“CA数字证书”的获取:
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指南及“苏采云”操作手册可至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心下载。
通过苏采云系统首页(http:(略)
6、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7、请潜在供应商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注:(略)
8、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略)
9、投标文件的解密:(略)
(略)、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略)
(http:(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