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口岸无人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口岸无人机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DXCTZB-WZ-(略)-(略)
二、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一套无人机,主要用于港区安全巡查。具体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招标控制价:(略)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有供货能力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须持有有效的授权经销证书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投标资格。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可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http:(略)
2. 网上报名时间:(略)
3. 未取得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投标前应先办理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指南及下载链接请至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查看。
4.原已下载标书的投标人,如继续参与本项目,请及时登录“浙江海港投标管家”点击“立即获取”,确认“继续参与本项目”。
六、投标保证金
1. 金额:(略)
2. 投标人应于(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前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汇入指定账户。
3. 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原已缴纳保证金的单位无须重新缴纳)。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方式(投标管家工具):(略)
八、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于(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在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略)评标室(宁波大榭开发区D港区)在线公开开标。
注意事项:(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商务联系人:(略)
技术联系人:(略)
投诉受理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异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异议信息反馈邮箱:(略)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咨询电话:(略)
CA咨询热线:(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