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省扬州市国家水稻育种创新能力提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小纪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扬江小便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混合(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0% ,其他国有(略).0% 。项目建设采用:(略)
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略)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2)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略)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近 2 年内),申请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略)年(略)月(略)日(近1年)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其他:(略)
3.6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