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租赁房屋进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或采购人)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略)-(略))的有关规定,对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聘请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租赁房屋进行资产评估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标段情况:(略)
1.4采购内容:(略)
房产地址:(略)
建筑面积:(略)
建成年份(略)年
要求意向供应商对采购人指定的出租房屋进行租赁价格评估。需根据市场调研、房产实际状况(房龄、面积、户型、装修情况、配套设施等),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出具专业、准确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评估报告。在评估过程中,需配合采购人提供相关数据资料,解答疑问,并根据采购人需求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解释与说明。
1.5服务期:(略)
1.6付款方式及时间
1.6.1付款方式:(略)
1.6.2付款时间:(略)
2.采购方式
2.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3.1采购预算价为(略).(略)元人民币(大写:(略)
3.2此预算包含服务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6%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全部费用;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3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6%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4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未向同一经济行为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4.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
5.1.5承诺书(承诺能够出具国家承认有效的评估报告;承诺服务团队成员持有资产评估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5.1.6提供资产评估相关服务2家业绩;
5.1.7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略)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5.3.1采购文件不收费。
5.3.2交易保证金的金额以及形式:(略)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略)
6.2竞价时间:(略)
6.3竞价要求:(略)
6.3.1报价提交:(略)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将各标段意向供应商的报价单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最终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结合要求终止项目或与报价次低的供应商协商按照报价最低供应商的价格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略)
9.意向供应商违约责任
9.1受聘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发生故意违规行为的,集团公司或权属企业有权解除服务合同,终止其执行该业务。
(略).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中标服务费
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略)
本次采购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略)万元以下
免收费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略)元/次
1‰
0.8‰
0.7‰
(略)万元以上
0.5‰
补充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如有疑问,请随时联系平台客服。
(略).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略).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对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略)
联系电话:(略)
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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