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s:(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https:(略)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1、项目编号:(略)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2、项目名称:(略)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3、采购方式:(略)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4、预算金额:(略)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财磋商采购-(略)-(略)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略).(略)(略).(略)是(略).(略)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新财磋商采购-(略)-(略)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经三路、纬二街道路工程项目
(略).(略)
是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1)项目地点:(略)(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2)项目概况:(略)(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3)资金来源:(略)(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4)标段划分:(略)(5)采购内容:(略)
(5)采购内容:(略)
(6)工期:(略)(7)质量要求:(略)(8)评标方式:(略)(9)项目属性:(略)((略))所属行业:(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7)质量要求:(略)(8)评标方式:(略)(9)项目属性:(略)((略))所属行业:(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8)评标方式:(略)(9)项目属性:(略)((略))所属行业:(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9)项目属性:(略)((略))所属行业:(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略))所属行业:(略)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略)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略)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略)(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中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工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3 项目经理要求:(略)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4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和豫财购〔(略)〕(略)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略)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注:(略)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5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略)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略)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略)(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6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略))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资质状况显示注册人员不足)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查询截图(投标人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可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视为“未被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7、供应商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8、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磋商文件。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https:(略)3.方式:(略)(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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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4.售价:(略)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1.时间:(略)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2.地点:(略)(https:(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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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拟参与本项目的各潜在供应商,在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请及时更新完善投标人信息管理的相关信息(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等),应确保各类证书在有效期内,否则可能影响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地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略)地 址:(略)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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