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非机动车道改善方案研究的采购公告
一、预算金额:(略)
二、项目类型:(略)
三、评标方法:(略)
四、响应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要求:(略)
系统仅支持一次上传,请认真核对投标文件,一经提交成功,不予修改或撤销。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略)〕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9.本项目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
(略).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项目需求:
请登录后详见附件《龙岗区非机动车道改善方案研究采购需求》。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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