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条件与合作方资格条件 |
投资条件 | 挂牌价格 | 1,(略),(略).(略)元 |
价格说明 | (略)年总占用使用费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自签订合作建设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合作方需向合作建设招商方提供一家招商方可接受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人民币叁拾万整(¥(略),(略).(略))。 |
资金支付方式 | 需遵循“先交费后经营”的原则;项目总占用使用费平均分摊为(略)期,按一年一期一交,首年占用使用费须在签订合作建设合同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往后每年提前1个月一次性缴清。 |
合作期限 | 合作期限为(略)年,其中建设期为2个月,运营期(略)年(略)个月。(合作期限自合作建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建设期的提前、延迟或缩短不影响(略)年的总合作期限,运营期相应调整) |
与招商相关其他的条件 | 1、意向合作方在被确认为合作方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广西交易所集团按《合作申请与承诺书》的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合作方交纳的投资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2、合作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按合作协议约定开展后续工作。3、意向合作方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合作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已了解招商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交易流程 | 第一步:(略)第二步:(略)第三步:(略)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意向合作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合作方必须为在中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局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依法依规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包含“建设工程施工”或“市场营销策划”相关内容,且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略)万元(含(略)万元),不接受个体户、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2.意向合作方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意向合作方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不良征信记录。3.意向合作方在参加报名之前务必现场勘察拟合作建设项目的服务经营现状,了解供电线路及给水、排水、排污管道情况及承担费用要求等,并取得南宁市绿化工程管理中心现场勘察证明。意向合作方一旦办理投资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 4.提供有关项目的项目建设方案和运营维护方案。包含绿化养护方案、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应急管理方案、内部管理制度、设计方案及实施计划等。5.意向合作方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特点和社区实际需求,在整体项目建设方案说明,本项目每个“小而美”公共空间须配建完善的公益性配套设施,整体项目建设内容应涵盖:(略) |
投资所需提交材料 | 1.合作申请与承诺书(此文件须扫描上传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报名系统进行报名)。2.报价函(必须与“投资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一起单独用一个小信封密封及递交,信封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资人名称及“报价函、投资保证金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字样,否则不予接收)。3.提供意向合作方在中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略)5.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意向合作方及法定代表人无失信记录的信用信息的查询情况(可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打印:(略)6.提供在挂牌期间打印的意向合作方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须审核原件)。7.提供由招商方出具的标的现场勘察证明资料(原件,需要招商方盖章)。8.提供有关项目的运营维护方案和项目建设方案,包含绿化养护方案、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方案、现有便民公厕改造提升(公厕类别不低于二类)和日常维护管理方案、运营管理方案、应急管理方案、内部管理制度)、设计方案及实施计划等,需满足以下要求:(1)建设方案中,平面布置图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内容符合龙滩文化广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西侧绿地、(略)时代公寓旁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合作建设项目建设管控要求(具体详见招商清单);(2)建设方案中业态规划图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方案内容符合公益保障措施要求,不能违反建设运营负面清单。以上所交的材料,须加盖意向合作方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特别提示:1.意向合作方须在投资文件截止接收前,前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提交密封的投资文件(正本1本,副本3本),并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最高者获本项目投资资格。2.已提交的投资文件如出现缺漏、破损等情形,不接受整改补交。3.意向合作方所提交材料均由评审专家按综合评分细则进行打分,综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
投资文件的递交 | 一、投资文件的装订、密封及标志1.意向合作方应按照挂牌公告中“投资所需提交材料”规定的内容和顺序,将投资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袋(以不易拆散的方式装订,并编制目录和页码,以方便查阅,正本1本,副本3本),在包装袋上正确标明“龙滩文化广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西侧绿地、(略)时代公寓旁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合作建设项目公开招商项目投资文件”,包装袋应保证其密封性,同时在包装袋上应加盖意向合作方单位公章或密封章作为骑缝章。2.包装袋上应:(1)写明本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2)标有:(略)3.写明意向合作方的名称与地址,以便当投资文件不符合资格时得以原封退回。4.如果包装袋上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商方及广西交易所集团将不承担投资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二、投资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投资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在挂牌截止日期前足额交纳投资保证金的;3.投资文件未按要求装订、密封及标志的。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按现状招商,在办理投资报名手续前,意向合作方应实地查看,与现场管理方联系了解项目包括权属、结构、面积、装修装饰、所处位置、周边环境等相关情况及现状。意向合作方一经办理投资报名手续,即视为其对项目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合作方自行承担。2.合作建设内容(1)龙滩文化广场“小而美”公共空间龙滩文化广场“小而美”公共空间坐落于龙滩文化公园、龙滩大厦临民族大道一侧的后方绿地,项目合作范围总用地面积约(略)㎡。绿化用地占比≥(略)%,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面积的(略)%,建设标准为地块面积≤(略)㎡的建筑层数按单层控制,建筑高度≤4米;地块面积>(略)㎡的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9米,其中用于经营的面积不超过总规划建筑面积的(略)%,最终以经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该空间定位为面向国际的未来科技、国际潮玩展示城市会客厅,建设、运营以智能科技软硬件展示、潮玩国漫体验、海上丝绸之路、绿色清洁能源科普等核心主题,结合休闲娱乐、科普体验、轻奢餐饮等消费业态,打造未来智能科技体验场,东盟潮玩文化展示场。重点引入新能源汽车及旗舰手机新品发布展示、快闪展厅与沉浸式体验中心,联动国潮国漫IP策展及电竞嘉年华,配套科创潮玩零售与无人智慧商店、轻餐饮等,实现“高端发布+流量变现”。[if !supportLists](2)[endif]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西侧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西侧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位于地块位于民族大道民族广场斜对面,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西侧城市公共绿地,项目合作范围内总用地面积约(略).(略)㎡。绿化用地占比≥(略)%,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面积的(略)%,建设标准为地块面积≤(略)㎡的建筑层数按单层控制,建筑高度≤4米;地块面积>(略)㎡的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9米,其中用于经营的面积不超过总规划建筑面积的(略)%,最终以经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该空间定位为广西民族文化、壮乡非遗文化、东盟特色文化展示的“东盟非遗文化城市会客厅”。建设、运营以广西传统民族文化展示、非遗传承体验、东盟特色文化科普等为核心主题,打造中国—东盟传统民族文化交流场。可结合壮乡特色餐饮、农副产品与东盟特色产品等展示售卖,新中式茶楼、民族茶咖及非遗手作工坊经营,文创市集、壮文化展演等互动场景打造。积极搭建东盟民间交流平台,打造区域性东盟非遗文化展示窗口功能,实现“文化展示消费—跨境体验交流”的良性循环。(3)(略)时代公寓旁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略)时代公寓旁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位于南宁民族大道—(略)时代三角地绿地,项目合作范围内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略).(略)㎡。绿化用地占比≥(略)%,建(构)筑物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地块总面积的(略)%,建设标准为地块面积≤(略)㎡的建筑层数按单层控制,建筑高度≤4米;地块面积>(略)㎡的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9米,其中用于经营的面积不超过总规划建筑面积的(略)%,最终以经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该空间的主题为红色文化宣传、老城新貌展示的邕城文化城市会客厅。建设、运营以挖掘本土红色文化、老南宁生活场景展示等为核心主题,打造红色文化宣传阵地和邕城文化体验场所。可结合老南宁烟火味,引入我国及东盟其他城市的典型市井生活业态,融入邕剧、粤剧、评书、相声类的文化展示,可搭配社区食堂与深夜食堂等便民设施,实现红色文化宣传、市井烟火体验等需求。合作运营期内,合作方需全面负责龙滩文化广场、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物馆西侧绿地、(略)时代公寓旁绿地“小而美”公共空间合作建设项目运维工作,包含项目范围内的商业经营、绿化常态化养护、现状便民公厕的提升改造(公厕类别不低于二类)和日常维护、各类设施设备日常检修与更新更换、安保及环境卫生保洁等运维服务,保障项目景观效果、设施功能及环境长效达标。3.项目运作模式:(略)4.合作方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及经营相关证件,根据审批意见、合作建设合同开展建设、运营、管养等相关工作。5.合作期满后,合作方根据合作建设合同开展移交工作。6.若根据退出认定清单或城市规划需要,项目需要提前退场的,合作方按合同约定退场,并按市政园林部门要求完成场地恢复。7.项目建设其他要求(1)合作建设招商采取“谁经营,谁投资”的原则,合作方自行出资对合作建设招商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等。(2)合作建设招商项目在建设前将设计图、审批手续等相关资料提交合作建设招商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3)合作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整体使用面积和用途。(4)合作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须服从相关的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公示、规范围挡、防火、防噪声、防尘等);在施工结束后,将建设内容清单等资料提交合作建设招商方审核和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5)项目范围内设计的水、电、气等由合作方自行解决,合作建设招商方配合、协助相关手续的办理。8.公益保障措施为贯彻广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南宁市“小而美”公共空间建设改造工作要求,坚守本项目公益性、公共性、文化性核心定位,依托周边现有的资源,保障“小而美”公共空间公共服务功能长效稳定落地,规范合作方建设、运营、管护行为,切实维护市民公共权益,打造兼具文化特色、生态休闲、便民惠民的城市公共空间,特制定如下公益保障措施。该措施适用于项目合作全过程,合作方须严格遵照执行,确保公益属性不弱化、公共服务不缩水、民生保障不缺位。(1)公益空间保障坚持公共空间公益优先原则,严格划定公益性开放区域,明确公益空间使用属性、开放要求,保障市民无偿、便捷使用公共空间,严禁变相侵占、挪用公益场地,全面落实公共文化空间惠民要求。a.建设公益配套保障:(略)b.公益面积用途管控:(略)c.公益停车配套保障:(略)d.专属文化公益场地:(略)e.空间公示与社会监督:(略)(2) 绿化与生态保护依托周边生态优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城市园林绿化管护标准,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维持“小而美”公共空间的生态景观完整性、稳定性,打造高颜值、原生态、可持续的城市绿色休闲空间。a.绿化面积硬性管控:(略)b.常态化绿化养护管理:(略)c.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略)(3)价格保障规范项目经营性收费管理,坚守惠民定价原则,严格遵守地方物价监管政策,杜绝乱收费、超标收费、变相涨价行为,保障市民消费权益,维护公共空间公益普惠属性。a.收费合规管控:(略)b.优惠便民定价机制:(略)(4)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主管、合作建设招商方监管、部门协同、社会监督、企业自律的多层级监督管理体系,规范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全流程,保障公益措施落地见效,实现项目长效合规运营。a.合作建设招商方常态化检查:(略)b.年度运营报告报送:(略)c.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略)d.方案变更审批管控:(略)(5)运维与应急保障完善项目长效运维保障机制,保障基础设施完好、项目运行安全,强化应急处置能力,为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稳定的公共休闲环境。a.设施运维保障:(略)b.环境卫生保障:(略)c.安全应急保障:(略)d.资金运维保障:(略)9.合作建设招商方权利义务(1)权利a.统筹项目规划,审定方案、建设标准与运营要求;b.监督项目投资、施工、运维全流程,核查履约情况;C.考核运营服务质量,依规处置违规行为;d.合作期满验收项目,依规收回项目资产;e.按合同约定收取合作建设项目场地的相关使用费用。(2)义务a.提供合规建设场地,协助、配合办理相关审批手续;b.政策扶持、协调属地相关事宜,保障施工运营环境;c.配合项目验收、资产移交相关工作。(略).合作方权利义务(1)权利a.协议范围内自主开展投融资、设计、建设作业;b.依规开展空间运营服务,获取合法经营收益;c.合理申请政策配套支持,依法提出合规诉求;d.非自身过错导致损失,可按约定主张权益。(2)义务a.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报至城区自然资源部门或分局审批;b.按批准的工程设计方案完成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c.依法获取必要的建设及经营相关证件,合规开展经营活动;d.负责运营期内的日常运营、设施维护、安全管理及绿化养护;e.依约缴纳场地使用费及相关税费;f.合作期满后,按合作建设合同约定办理项目移交手续。(略).建设运营负面清单“小而美”公共空间合作建设项目引入合作方运营,核心是守住公益属性、防止变相商业化、杜绝新增隐性债务。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合作方运营“负面清单”可归纳如下:(1)严禁设立私人会所/会员制场所不得把公共建筑、亭台楼阁等公共资源改为高档餐饮、会所、美容、住宿、接待等;不得设置“仅限会员”“少数人专用”。(2)严禁变相收费免费开放的绿地、广场、园路、公厕、儿童活动区等不得收费;不得将公共道路、纯绿化、免费设施纳入经营收费范围。(3)严禁改变土地/规划用途不得擅自把绿地改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不得私自扩建、加建经营性建(构)筑物。(4)严禁超范围经营/私设业态只能做合同列明的便民配套服务(如轻餐饮、文创零售、简易健身、科普展示);严禁违规经营高油烟餐饮、酒吧、KTV、网吧、大型游乐、博彩、色情、宗教活动等相关业态。[if !supportLists](5)[endif]严禁处置或抵押项目资产不得把项目内建筑、设施、树木、绿地等公共资产出售、抵押、担保、对外投资。(6)严禁高污染、高噪音、高风险项目禁止违规引入产生油烟、异味、污水、噪声、光污染的业态;禁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高空作业、大型游乐等高风险项目。(7)严禁危及公共安全经营活动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应急疏散通道;不得违规用电、用火、用气;不得举办超容量、无安保的大型活动。(8)严禁占用人行道、市政管线廊道等。(9)严禁建设封闭式围墙、高大建构筑物。(略).其他约定详见合作建设合同(样本),意向合作方须自行阅知。(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略)(略).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保证金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略),(略).(略)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略)年6月(略)日(略):(略) |
交纳注意事项 | 1.交纳资金以到达广西交易所集团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投资保证金不计利息。2.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3.符合条件的意向合作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投资 保证金。4.合作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合作建设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招商方的黑名单,且投资保证金不予退回。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 (略)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温馨提示:(略)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if !supportLists]1.[endif]合作方交纳的保证金由广西交易所集团在接到招商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if !supportLists]2.[endif]未成交的意向合作方的投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if !supportLists]3.[endif]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略)(1)意向合作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招商方或广西交易所集团损失的; (2)意向合作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招商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招商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合作方违反法律法规或广西交易所集团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合作方违反其在申请投资、公开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5)意向合作方提交《合作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投资程序的;(6)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投资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7)意向合作方被确认为合作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作建设合同的; (8)合作建设合同生效后,合作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9)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合作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略))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披露附件 | 附件1:(略)附件2:(略)附件3:(略)附件4:(略)附件5:(略)附件6:(略)附件7:(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