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略)年前海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项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略)年前海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项公开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或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1、主题策划:(略)
2、设计施工:(略)
3、设备安装:(略)
4、装置定制:(略)
5、配套支撑:(略)
本项目计划工期:(略)
2.3承包方式:(略)
2.4资格审查方式:(略)
2.5招标分类:(略)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工期 | 投标保证金 | 招标阶段 |
1 | 标的1:(略)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略)年前海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专项公开招标 | (略).(略) | / | / | / | 详见招标范围 | / | / |
(1)报价要求:(略)
(2)结算方式:(略)
设计费结算价=审定施工图预算中的设计费×(1-中标下浮率);
设备、材料结算价=经甲方认可的市场价格结算;
工程施工费结算价=审定竣工图工程量(经甲方认可的与现场实物量相符的施工图工程量)×审定施工图预算单价×(1-中标下浮率),其中审定施工图预算单价是指按甲方确定的施工费用计价原则(含定额及取费原则、人工材料机械等价差调整)计算的预算单价;
其它费用结算价=审定施工图预算中的其它费用×(1-中标下浮率),其中施工图预算中的其它费用是指按甲方确定的其它费用计价原则(含计费基数范围及原则、计费费率或费用单价等),根据经甲方认可的与现场实物量相符的施工图工程量所计算确定的其它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具有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和合法运作的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
4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略)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具备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标的1:(略) |
2 | 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 项目经理的要求:(略) |
4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多于两家单位组成)。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略)
投标路径:(略)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略)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略)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略)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略)
电话咨询时间:(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略)
获取结束时间:(略)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略)
6.2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于中标品类新进供应商以及被列入供应商处罚“黑名单”到期自动解除处理后首次推荐中标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略).异议及投诉
(略).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略)
异议递交方式:(略)
异议递交邮箱:(略)
注:(略)
(略).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通过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以下步骤进入“三公”信箱提交投诉资料:(略)
投诉主体、时间、形式内容等不符合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应当是供应链业务活动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投诉应当在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提出。
(3)就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开标及评审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示公告注明的异议渠道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和相关请求、证明材料等。针对采购项目的投诉,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投诉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投诉材料;投诉人是个人的,应当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5)投诉人应对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一经发现,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6)投诉人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积极配合投诉核查,同一投诉问题请勿重复或多渠道提交。
(7)投诉处理人员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知悉信息。
(略).3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公告的其他内容
【重要提醒】为进一步规范投标人行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重点信息进行核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保证保险的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 IP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 IP 地址、硬盘序列号等信息。
若发现不同投标人在最小独立评审单元上述任一信息一致的情况,将向投标人进行澄清确认。
(略).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略)
马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