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学生宿舍外墙修缮工程三期(芙蓉园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永建顶尚(略)号金城楼二楼(顺丰快递隔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学生宿舍外墙修缮工程三期(芙蓉园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 量 | 工 期 | 合同包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学生宿舍外墙修缮工程三期(芙蓉园区)(合同包1) | 1项 |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略)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略).(略)元 |
2 | 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学生宿舍外墙修缮工程三期(芙蓉园区)(合同包2) | 1项 | 合同签订后不超过(略)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 (略).(略)元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2.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2.1.2.截止时点:(略)
2.1.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略)
2.1.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2.1.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下列规定,否则响应无效:(略)“建筑业”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规定的中小行业划型标准,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如实提供声明函,未提供的响应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类别 | 保证金缴交账户、购买磋商文件、服务费缴交账户 |
开户行 | 浦发银行厦门台湾街支行 |
账号 | (略) |
收款单位 | 厦门正务联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略)号(略)金城楼 |
邮编 | (略)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