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荣县越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荣县越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荣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荣发改局【(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自贡荣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自贡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荣发改局【(略)】(略)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建设地点:(略)
2.3 资金来源:(略)
2.4 建设规模:(略)
2.5 计划工期:(略)
2.6 招标范围:(略)
2.7 标段划分:(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略)
3.3 业绩要求(略)年(略)月(略)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1个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北京时间,下同)进入《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略)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四川建设网(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
地 址:(略)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网 址:(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略)
相关资料下载:
荣县越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标段的招标文件.zbid
自贡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略)年四季度招标计划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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