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采购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连邮件处理中心一期工程新增小件异形件分拣机项目
三、采购内容
项目概述:(略)
采购内容:(略)
四、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考虑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的原因,实际情况应符合《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第一章第四条第三款“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的;涉及设备扩容、升级及相关服务采购,除原供应商外,其他供应商不具备相关实施能力或实施后会影响设备功能服务的”规定的适用情形,根据需求部门意见,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并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实施。
本次拟唯一邀请供应商为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示的期限
该项目的公示期限自(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反馈给代理机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名称:(略)
招标代理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采购人:(略)
详细地址:(略)
邮 编:(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