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司法辅助业务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州分公司人民法院电子卷宗扫描司法辅助业务设备采购项目于(略)年(略)月(略)日上午9时(略)分竞争性磋商,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后,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如下:
推荐第一成交候选人:(略)
最终得分:(略)
最终报价:(略)
供货周期:(略)
质量承诺:(略)
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略)
最终得分:(略)
最终报价:(略)
供货周期:(略)
质量承诺:(略)
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人:(略)
最终得分:(略)
最终报价:(略)
供货周期:(略)
质量承诺:(略)
2.甲方在最终用户自收到设备之日起(略)日内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选择退货或者要求我方更换相同型号的设备,甲方选择退货时,我方应向甲方支付退货设备相应价款本息(以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甲方选择换货时,我方应在甲方选择换货之日起3日内更换全新的相同设备并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3.本次采购的设备不合格率达到或超过(略)%的,甲方有权将本次采购的设备全部退回,我方应向甲方支付全部货款本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利息计息)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代理实名书面提出,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