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番禺区桥山村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EPCO)[项目编号:(略)
| 序号 | 投标申请人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
| 1 | (主)广东城融现代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成)中筑(深圳)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广州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通过 | |
| 2 | (主)深圳市大公坊科技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深圳建昌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佛山地质工程勘察院 | 通过 | |
| 3 | (主)广东中资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成)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万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
| 4 | (主)中科新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成)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成)广东恒辉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过 | |
| 5 | (主)创合(广州)新产业有限公司,(成)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成)广东南海城乡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广州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广东吴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通过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资格审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略)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投诉书等相关资料,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略)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略)联系电话:(略)联系地址:(略)附件: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函.pdf资格审查报告(脱敏).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