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情况
项目名称:(略)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选候选人第1名:(略)
中选候选人第2名:(略)
中选候选人第3名:(略)
2、中选候选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选候选人(成都逸泊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选候选人(武汉卓睿风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中选候选人(四川融惠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略)
3、中选候选人的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成都逸泊科技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略)
中选候选人(武汉卓睿风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略)
中选候选人(四川融惠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评审情况:(略)
4、无效比选申请人名单及原因
(1)比选申请人名称:(略)
原因:(略)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为公告发布次日起3个日历天,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书面意见,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质疑函)应当包含下列主要内容:
1.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1.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相关请求及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函必须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授权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携带以上所述的书面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针对同一事项重复提交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