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甲级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不含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注册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投标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并具有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至少三人持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其中一人为总监)。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如有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投标人、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如有)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4 业绩要求:(略) 3.5 财务要求:(略)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并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7 信用要求:(略)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的查询网页截图。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略)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略) 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