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提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的书面声明; 1.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4、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1.5、拟派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查询网页截图(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2、财务要求:(略) 3、信誉要求: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略) (2)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的、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查询对象:(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