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富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挖沟槽土石方”等综合单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重庆阿泽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余方弃置”等综合单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而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四川中茂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填方段钢筋凝土土底板”等综合单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略) 比选申请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规定,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经评审,重庆丰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红岩维新(重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搏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人投标文件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投标函部分及报价部分评审均不合格,不合格原因如下: 因评审点“排水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填方段钢筋凝土土底板”等综合单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而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以上3家比选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均不满足第三章“评标办法前 附表”的2.2.5条“投标总报价”第3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A-(略) 比选申请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比选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