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县直机关单位信息化统一运维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金寨县县直机关单位信息化统一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QT(略)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招标人
金寨县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最高限价
(略)万元
代理机构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六安市绿水云山大数据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略)
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东市街道梅山中路(略)号产教融合中心二楼;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政务中心综合楼8楼(略)室
投标报价
(略)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联合体成员:(略)
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略)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
安徽国耀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六安经济开发区皋城路与经三路交叉口(科创中心)
公示时间
(略)年2月4日至(略)年2月9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金寨县财政局(金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股。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略)号)第六十条。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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