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结果公告
为规范我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和食材供应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县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工作安排,汉源县教育局于(略)年3月(略)日组织开展了(略)年汉源县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工作。现将比选过程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略)
组织单位:(略)
项目内容:(略)
服务期限:(略)
二、参选情况
截至(略)年3月(略)日(略)时,共有4家公司递交参选材料(邮寄方式递交),分别是:(略)
三、比选结果
(略)年3月(略)日,汉源县教育局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参选公司的资格、业绩、服务方案、人员配置、信誉、报价函等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1家公司因部分材料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其余3家公司符合比选要求。
评审小组按照“各项内容均符合要求的,以《代理服务费报价函》为唯一依据,按‘价低者胜出’原则,依次确定候选单位排名”的比选规则确定了候选单位排名。各参选单位比选结果排名如下:
排名 | 参选单位名称 | 代理服务费报价 (万元) | 备注 |
第一候选人 | 四川众合融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略) | |
第二候选人 | 四川于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略).(略) | |
第三候选人 | 四川省众城兴创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略).(略) | |
/ | 四川尚屹中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略) | 部分资料未加盖公章,未通过审查。 |
四、公示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略)年4月1日起至(略)年4月3日止。
五、异议处理
各参选单位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汉源县教育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邮政编码:(略)
汉源县教育局
(略)年3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