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江西巡展项目 | 力争第九届全国画院美术作品展览不少于(略)件作品到江西进行巡展,作品涵盖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粉)画、书法篆刻、综合材料等多个艺术门类,安排省内(含江西省美术馆、江西画院、南昌美术馆等南昌市内)2-5个场馆承办展览。 | 投标人严格依照采购人提供的终评作品名单做好相关展品的接收(作品原稿)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搬画(含安排部分人员协助拍摄工作)、出库、入库、分类摆放、核对、运送、布置和清场等工作。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巡展项目完成;中标人须在布展时间前5个工作日与采购人沟通确定完成设计定稿;第一期布展时间预计(略)年4-5月开展,第二期布展预计(略)年5-6月开展(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在巡展期内,中标人须保证展出作品报修的响应时间为1小时并提供解决方案;技术负责人于3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在(略)小时内不能完成维护保修服务的,须在不影响展览开放的基础上,对部分设施予以临时更换并提供合理解决方案。 五、评审专家名单 马文鹏,胡国平,刘鸣华,邹琴,曹闽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略).(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本项目代理费用金额为(略).(略)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