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牧投集团某项目代位诉讼选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受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新疆农牧投集团某项目代位诉讼选聘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 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及排序
单位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服务期 | 排名 |
上海市锦天城(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略).(略) | 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程序终结之日止(包括诉讼/仲裁所有相关程序) | 1 |
北京德恒(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略).(略) | 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程序终结之日止(包括诉讼/仲裁所有相关程序) | 2 |
北京市中伦文德(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 (略).(略) | 自法律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全部程序终结之日止(包括诉讼/仲裁所有相关程序) | 3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存在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件)提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含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具体包括: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异议函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4、异议事项如属以下情形,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
(2)异议于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或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仍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其他司法程序。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详细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