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略)
服务范围: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安全中介机构的专业性力量,辅助建设局开展小型项目建设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做到尽职尽责,全力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区域的安全与稳定。项目服务周期两年。
服务要求:
1.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2.实施项目日常安全备案,规范企业安全行为。3.强化安全日常监管,消除施工安全隐患。4.加强安全档案工作,建立标准化监管机制。5.不定期向区域内用户发送小型项目安全短信。6.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服务标准:
(1)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开展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安全要点等安全培训,督促企业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安全投入和安全保障,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一年不少于4次,承包人负责场地安排、邀请培训老师、宣传材料制作、人员召集等工作。
(2)实施项目日常安全备案,规范企业安全行为。综合企业自主申报、网格员巡查发现、社会监督举报、巡查检查等情况,及时上门对实施企业进行安全告知、安全承诺和安全备案等,指导企业按照安全指引合规、自律开展作业。
(3)强化安全日常监管,消除施工安全隐患。通过对备案企业开展例行检查、联合检查、巡查和督查等形式,对项目建设情况全面进行跟踪。对违规行为,采取劝告、约谈、暂停施工、移交处罚等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形成书面检查材料,建立检查档案。
(4)加强安全档案工作,建立标准化监管机制。对纳入监管企业的发现—告知—承诺—备案—检查(处罚、整改)—完工等情况,实行全程记录和归档,规范小型项目安全监管工作。
(5)不定期向区域内用户发送小型项目安全短信,短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强调本年度施工安全备案、明确各项安全检查等,保证短信发布全覆盖,以确保达到消除安全隐患的根本目的。
(6)采购方要求的其他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