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后洋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略)〕(略)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 名称 | 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略)拍2号 | 后洋商业用地 | 七步镇后洋村 | (略).(略) | 商业用地 | FAR≤1.2 | D≤(略)% | GAR≥(略)% | H≤(略)m | (略)年 |
三、地面建(构)筑物概况
地面建(构)筑物名称:(略)
建筑面积:(略)
建筑结构:(略)
竣工验收时间:(略)
建筑层数:(略)
建(构)筑物现状:(略)
建(构)筑物验收情况:(略)
四、竞买规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公开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具体地块起拍价、竞买保证金及出让过程中竞价的增价幅度如下: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 备注 |
(略)拍2号 | 后洋商业用地 | (略) | (略) | (略)万元或(略)万元的整数倍 | 含地上建(构)筑物 |
五、报名须知
1.该地块为带地上建(构)筑物,成交价的溢价部分视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溢价。竞买人须对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进行充分踏勘,宗地及地上建(构)筑物一经交付,即视为受让人对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自交付之日起,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的地上建(构)筑物由受让人自行选择拆除重建或保留使用。
2.该地块及地面建(构)筑物由竞得人自持,不得分割销售,自持年限为(略)年。
3.土地竞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略)日内与我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缴清出让地块及地上建(构)筑物出让价款。
4.根据七步镇委托,将该地块上建筑软装和设备等按照评估价同步出让,并不计溢价。建筑软装、设备等价值(略).(略)万元,由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支付至七步镇人民政府指定账户。
5.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权益股或福建德佳拍卖有限公司(福安市冠后路华联园4号楼4B(略)-1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6.申请人可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确权与权益股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7.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后洋商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所有权拍卖出让须知》。
8.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略)年6月1日至(略)年6月(略)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9.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六、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略)号)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开户单位:(略)
账号及开户行:
(略)(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略)(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略)(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略)(周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略)(中国银行宁德周宁支行)
(略)(周宁刺桐红营业部)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略)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