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略)
采购数量:(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略)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由公司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税收:(略)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店面和人员(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店面和人员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六)供应商信用信息:(略)
(七)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1小时内响应并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供货,提供承诺函。
(八)付款方式:(略)
(九)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主要要求
响应单位须就提供的办公用品(含办公设备、办公耗材)服务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办公用品种类等,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
六、信息公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获取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略)
(二)网上获取:(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资料按附件《补充办公用品供应商入库项目文件》编制,可以补充其他材料。响应文件资料胶装后逐页盖公章、骑缝章、响应文件资料密封递交(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开标时间,并注明“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九、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略)
(二)评审地点:(略)
十、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天。如响应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十一、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三)联系地址:(略)
十二、特别说明
原入库的合作单位不受该公告影响,合作期截至合同约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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