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二、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略)
采购数量:(略)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略)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5.供应商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略)
6.付款方式:(略)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1.服务单位提供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食品质量标准。如国家有最新标准的按现行最新标准执行。凡所有采购类别中要求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检测合格报告单、检验报告等材料,供应商须承诺供货时随货物一起提供;其中动物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须加盖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2.入围的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指定账户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该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且供应商无违约情况下一次性无息退还。
四、项目主要要求
响应单位须就提供的食堂食材供货服务进行详细阐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食材种类等,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选标准
详见附件。
六、信息公布媒体
本项目的采购公告信息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七、获取文件时间和方式
(一)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略)
(二)网上获取:(略)
八、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资料按附件《补充食堂食材供应商入库项目文件》编制,可以补充其他材料。响应文件资料胶装后逐页盖公章、骑缝章、响应文件资料密封递交(外包密封的封口、接口处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封装物上清楚注明项目名称、服务单位名称、开标时间,并注明“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三)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九、项目评审
(一)评审时间:(略)
(二)评审地点:(略)
十、结果公示
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在盘州市人民政府网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天。如响应人对此次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书面提出。采购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原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十一、采购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一)盘州公共交通服务有限公司。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略)
(三)联系地址:(略)
十二、特别说明
原入库的合作单位不受该公告影响,合作期截至合同约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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