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略)-(略))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内容:(略)
采购内容 | 评估内容 | 规格型号 | 原值 | 数量 | 单位 | 税率 | 采购预算总价(含税) |
周转材料处置资产评估服务 | 彩钢房(集装箱房) | (略)米8米3层 | (略).(略) | 1 | 项 | 6% | (略).(略) |
1.4服务期:(略)
1.5服务地点:(略)
1.6付款方式及时间
1.6.1付款方式:(略)
1.6.2付款时间:(略)
2.采购方式:(略)
3.采购预算:(略)
3.1此预算包含服务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6%增值税);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实际情况,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竞价价格含税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6%增值税率)计算竞价价格进行报价。对于实际开票税率为其他税率的意向供应商,需结合实际自行计算竞价价格,竞价价格计算方式为:
竞价价格=不含税价(1+6%)。
成交公示后,采购人将结合成交供应商实际开票税率对其成交价格进行换算,将换算后的价格作为签约合同价,换算方法为: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6%)](1+实际开票税率)。(专用发票)
签约合同价=[竞价价格÷(1+6%)]。(普通发票)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略)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略)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
4.(略) 具备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文件,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市场信息,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
4.(略) 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团队成员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4.(略)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略)年6月4日8时(略)分至(略)年6月7日8时(略)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身份证;
(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略)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略)
(6)提供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备案文件;
(7)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掌握企业所在行业的经济行为特点和市场信息,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专业特长;(承诺书自拟)
(8)意向供应商须承诺服务团队成员有资产评估师证书的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负责人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承诺书自拟)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PDF文件中(PDF名称为:(略)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略)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略)
6.2竞价时间:(略)
6.3竞价要求:(略)
6.3.1报价提交:(略)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采购人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略)
9.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9.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略)
9.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略)
9.3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略)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略)元/次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略)元/次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略)元/次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1‰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0.8‰ |
(略)万元(含)至(略)万元 | 0.7‰ |
(略)万元以上 | 0.5‰ |
9.4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9.5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略).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略).其他未尽事宜见本公告附件合同条款。
(略).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存异监督联系人:(略)
电话:(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