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全称):(略) 承包人(全称):(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工程地点:(略)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略) 4.资金来源:(略) 5.工程内容:(略) 6.工程承包范围:(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略) 三、质量标准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签约合同价(暂定价,最终以财政结算审核为准):(略) 其中: (1)安全生产费(不含税): 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叁万陆仟柒佰捌拾柒元零柒分(¥(略).(略)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合同价格形式:(略)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业主单位或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承包人承诺严格遵守《汕尾市代建项目参建单位亮牌考核管理制度》等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4、本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砂石土余渣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的通知》(汕自然资〔(略)〕(略)号)处理。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相关工程。 6、承包人承诺严格落实《汕尾市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规定。 7、承包人承诺负责完成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所需的准备工作,如场地平整、桩基检测换填、桩帽、平台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另计费用。 8.承包人承诺采用BIM技术进行施工管理。 9、承包人应履行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所作出的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