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略)年-(略)年物业管理服务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略)年-(略)年物业管理服务(包(略))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 按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 |
2 | 常州高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略)年-(略)年物业管理服务(包(略))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合同一年一签。 | 按采购文件、投标人投标承诺及合同约定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沈晓东、周小岩、张立军、尹育兵、孙息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包(略),江苏高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为(略).(略)分;包(略),常州高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略).(略)分。
2.本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公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略)年-(略)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技术部分
2.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略)年-(略)年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文件-商务部分
3.中小企业声明函(包(略))
4.中小企业声明函(包(略))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