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文件“一、项目概况:(略)
(二)原招标文件“附表一:(略)
(三)删除详细评审表技术部分中的评审项“所投产品竞技体育专业赛事或专业运动队使用情况(4.0分)”及其全部说明内容。
(四)将详细评审表技术部分中“样品”评审项的分值及评分标准更正如下:
样品 ((略).0分)据投标人提供的运动木地板样品的规格、材质、结构、厚度等情况进行打分。 1、样品的规格、材质、结构、厚度,符合采购需求、表面干净、无裂纹、死节、虫眼、腐朽、钝棱等缺陷的,得(略)分。 2、样品的规格、材质、结构、厚度,较符合采购需求、无裂纹、死节、虫眼、腐朽、钝棱等缺陷的,得(略)分。 3、样品的规格、材质、结构、厚度,基本符合采购需求、有裂纹、死节、虫眼、腐朽、钝棱等缺陷但不明显的,得(略)分。 4、样品的规格、材质、结构、厚度,不完全符合采购需求、有较明显的裂纹、死节、虫眼、腐朽、钝棱等缺陷的,得6分。5、样品的规格、材质、结构、厚度,不符合采购需求、有明显的裂纹、死节、虫眼、腐朽、钝棱等缺陷的,得2分。 6、不提供样品不得分。
(五)将详细评审表商务部分“同类业绩经验(8.0分)”中业绩范围的描述由“(竞技体育集体球类项目运动木地板)”更正为“(体育场所木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