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投标人针对用户需求书中第二部分“2.技术标准与要求”章节内“韶关市住房保障中心采购公有住房巡查服务质量考评量化指标表”所提交的关于收回房屋方面以及租金收取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不配合退房、非法强占、拒不腾退、?历史欠租追缴等?)的具体实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具体的评审标准如下: 1.投标人提交的收回房屋方面及租金收取方面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清晰明确,对收回房屋及租金收取的各种具体情形分类详尽,实施措施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完整,条理性强,逻辑严密,且具备实际可操作性,得(略)分; 2.投标人提交收回房屋方面及租金收取方面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较为清晰,对收回房屋及租金收取的具体情形分类较为全面,实施措施程序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相对详细,条理较为分明,具有一定的实际可操作性,得7分; 3.投标人提交收回房屋方面及租金收取方面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基本明确,但对具体情形分类不够完善,实施措施程序存在瑕疵但未影响整体合法性,内容有一定阐述但不够详尽具体,条理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4分; 4.投标人提交收回房屋方面及租金收取方面的实施方案总体目标不够清晰明确,对具体情形分类存在明显缺失,内容过于简略,缺乏实际可操作性,得1分; 5.投标人完全未提供相关实施方案,则得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