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删除“投标人持有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审核并予以登记的与食材供应链配送管理、食材存储管理、食材安全质量检测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2分。需提供对应证书复印件(著作权登记人为投标人)及颁发官网(www.ccopyright.com.cn)查询截图,否则不得分”的要求。
二、删除“投标人取得中国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且认证产品范围包括西红柿、白萝卜、黄瓜、白菜、冬瓜、包菜等相关蔬菜的得1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及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http:(略)
三、投标人投入生鲜供应链 ERP系统软件用于配送服务的得3分,该软件需包含商品、订单、采购、库房、配送、客户、营销、商城、财务、报表等功能。自有开发的软件,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人为投标人);投标人向第三方购买的,需提供软件购买合同(购买方需是投标人)、发票扫描件和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截图(含网址)、系统界面截图、系统购买费用转账凭证。材料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修改为“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生鲜供应链 ERP系统软件用于配送服务且该软件包含商品、订单、采购、库房、配送、客户、财务、报表8个相关功能的得4分,缺一个功能扣0.5分。备注:(略)
四、“投标人有送检相关食材(包括但不限于蔬菜类、冻品类、水果类、鲜畜肉类、调味类、水产类、粮油类、豆制品类、禽蛋类、牛奶类等)到第三方检测机构(指获得CMA认可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且有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每提供1类检测报告且每份检测报告检测项目不低于(略)个的得0.2分,满分2分(同一种类产品有多份检测报告的,按一份计算)。须提供有检验机构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委托检测合同复印件、检测费用发票(发票需提供在https:(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