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
招标公告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略)〕(略)号)、《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答记者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城市更新的规划与土地政策指引((略)版)》的通知(自然资办发〔(略)〕(略)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略)〕(略)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略)〕(略)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略)〕(略)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精准供应盘活存量土地的指导意见》、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的通知》(黔自然资发〔(略)〕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略)〕(略)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筑府发〔(略)〕(略)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投标法》等相关文件规定,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已完成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审批等前期相关工作,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已由贵阳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实施有关事宜的批复同意实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组织该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建设资金来自受让方,招标人为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二、招标内容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选定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署《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在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后,将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出让给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由受让方利用上述市政公共资源建设、运营相关设施。
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结束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及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修理记录、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略)
3、租赁期限:(略)
4、项目实施内容及实施地点:
本次经营权转让标的为零星土地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第一批)对应的(略)年经营权价值,通过挂网摘牌方式完成转让,受让方(摘牌公司)需具备资金筹措能力,自主负责项目的资金筹措、后续投资及运营管理,该经营权期限为(略)年;本项目无政府投资支持,运营资金由受让方自行落实,运营期无政府补贴,项目成本与收益由受让方自主承担及获取。
项目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涉及沪昆高速东纵线闲置地块、富源南路闲置地块、北二环闲置地块等公路周边零星闲置地块。
6、收取期限及方式
本项目收取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对应的有偿使用期限预计为(略)年,收取方式为受让方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签订《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后向贵阳市交通委员会支付全额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最终以签订的《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中约定为准。
7、有偿使用期限和资产权属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期限预计为(略)年。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与贵阳市交通委员会签署《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协议》,并按要求缴纳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后,获得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及管护权等相关权益。
本项目范围内由受让方投资建设的沪昆高速东纵线闲置地块、富源南路闲置地块、北二环闲置地块等公路周边零星闲置地块,在有偿使用期限内归受让方所有。
有偿使用期限届满后,受让方将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公共资源及项目新增资产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本项目资产及所有相关权利,以及相关运营、维护、移交记录和其他资料应一并无偿移交给区政府或区政府指定机构。
四、市政公共资源受让方竞价标的:
本项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受让方竞价标的为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费,下限为(略).(略)万元。最终金额以本项目中标受让方报价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须承诺:(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受让方,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提供声明函)。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略)
咨询电话:(略)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保证金额为:(略)
2、交纳要求
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交易平台系统为准。
响应文件提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5个工作日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