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技术参数部分内容修改如下:
1、原“1.1 机架部分 ▲1.1.4PET/CT机架重量≤(略)kg”该项要求删除。
2、原“1.4 PET部分 ▲1.4.2晶体尺寸:(略)
“▲1.4.3晶体厚度:(略)
(二)对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修改如下:
1.1 预付款:(略)
1.2 余款支付:(略)
1.3 本项目所有款项允许通过数字人民币支付。
1.4 如中标人无需预付款或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与采购人自行协商。
(三)对招标文件“第五章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的部分内容现修改如下:
1、原“设备配置与质量((略)分)”现修改如下:
设备配置与质量((略)分)
所投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等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打“★”项技术参数属于实质性响应参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2)打“▲”技术指标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出现一个负偏离扣2分;【注:(略)
[if !supportLists]5、[endif]原“业绩(2分)”现修改如下:
业绩(4分)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略)年6月1日至今正电子发射及X射线计算机断层成像系统(PET/CT)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提供的合同业绩进行评定,每提供1个完整合同业绩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相应推迟: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供应商解密开始时间:(略)
4、开标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