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郑州)集结中心-枢纽服务中心(二期)精装修设计项目-变更公告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略)
1.2招标编号:(略)
2.变更内容
2.1原招标公告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要求:(略)
变更为:
投标人(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的公共建筑项目装修设计业绩1个(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及合同(或协议书)的任一笔发票的扫描件。类似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等(当合同无法体现业绩关键信息时也可提供合同相对方出具的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合同相对方公章或电子章))。
2.2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2.2.4(1)综合标评分标准((略)分)企业业绩(6分)除资格项外,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
变更为:
除资格项外,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的公共建筑项目装修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
2.3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2.2.4(1)综合标评分标准((略)分)项目负责人工作经验(8分)2.项目负责人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的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若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由合同委托方出具证明等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材料。
变更为:
自(略)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4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略)万元的类似公共建筑项目的公共建筑项目装修设计业绩的(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每有一项加2分,最多得6分;若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则由合同委托方出具证明等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材料。
2.4原招标公告中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2.5其他内容不变。
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
4.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电子邮件:(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监督单位:(略)
地址:(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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