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标的情况简介:
本次招租的原贵阳办事处办公楼,位于贵阳市云岩区罗汉营路7号,建筑面积(略).6平方米,房屋性质一层商业。二层至9层为住宅,整体出租。实地踏勘联系人:(略)
五、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1.需缴纳租赁押金(略)元整,租赁到期后,承租人结清所有水电气费用且无其他违约情况后(略)日内无息退还承租人。如签约时不能交付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租期。 2. 优先承租权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略)
十、竞价须知:
1. 竞价基本原则
本次招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进行,设置招租底价,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均自愿、平等参与竞价,遵循价高优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 竞价人资格及竞价规则
意向承租人须在招租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限内完成报名手续并足额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规则:(略)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按其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确定为竞得人(候选)。
3. 递补规则
竞得人(候选)或行权后的原承租人放弃签约的,按报价由高到低顺次递补,递补上限为【3】顺位。递补报价者须接受其自身最终报价作为签约条件。
无可递补的有效报价者时,该项目重新招租。
4. 保证金处理条款
(1)竞得人(候选)、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原承租人、递补签约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未被确定为竞得人(候选)且未行使优先承租权,且未被递补签约的其他意向承租人,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按程序无息原路退还。
十二、意向承租人承诺
(一)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公告附件《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成为承租人,将不作修改地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人已详细了解标的物相关情况及瑕疵,接受并认可信息公告全部内容,愿意无条件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如发现意向承租人有不遵守合同约定的不良记录,出租人有权拒绝和其签订合同。关于原房屋内装修问题,为完成标的顺利交接,原承租人有权带走或除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及砌筑等由原承租人完成的工程,意向承租人应积极配合。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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