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略)年(略)月(略)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玖邦招标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了吕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标准站离石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略)
需变更的内容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燃气热力)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略)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否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吕梁市离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略)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