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略)或(略)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略)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自行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 2 | 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 提供(略)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零申报的供应商提供电子税务申报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以及(略)年3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自行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 3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内容 |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书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