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 造价业绩 | 比选申请人提供近三年((略)年1月以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造价咨询业务,委托单位须为行政事业单位(含平台公司),不含商业开发项目。 ①工程造价单项合同(略)万以上(含(略)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每个得5分,最多得(略)分。 ②工程造价单项合同(略)万~(略)万(不含(略)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 ③工程造价单项合同(略)万~(略)万(不含(略)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 ④工程造价单项合同<(略)万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计分。 ⑤若有高校(教育系统)工程类单项合同(略)万以上的结算审核业绩项目,每个额外加2.5分,最多加5分(需单独提供高校委托相关证明材料等)。 | (略)分 | | 政府投资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业绩,需提交政府部门出具的项目佐证资料复印件(需提供项目中签通知书、结算审核造价咨询合同、结算审定定案表等)。业绩计算仅限于结算审核,不包含招标控制价、预算编制或审核。 | 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按最高标准计分。第⑤项为专项加分项,若无则不计分。 |